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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玉阶”菁英人才)公告
作者: 日期: 2023-10-10 文章来源: 阅读数:

一、学校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

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学校坐落于激流澎湃的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开设47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16000余人,占地1504亩。

学校现有教职工738人,其中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3人,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8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人,常驻外籍教师2人。聘请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得主、四川大学教授周啸天,央视《百家讲坛》主讲嘉宾、重庆大学博士生导师曾国平等兼职教师328人。建有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1个。

学校大力推进高水平人才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教师发展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名师专家工作室、创新创业中心等平台载体,着力构建人才成长发展家园。

二、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1992年12月31日(不含)-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资格审查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一览表》”),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lzyrsc001@vip.163.com),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并以“姓名+岗位编码”的形式命名电子邮件名称(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要求:

(1)《登记表》《一览表》(电子文档);

(2)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应聘者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的材料(学生证、学籍在线报告等)(扫描件);

(4)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应聘者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提供)(扫描件);

(5)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分为第一轮考核和第二轮考核。

1.第一轮考核。学校根据每月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于当月底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当月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健康者进入考察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考察测试合格者进入第二轮考核。

2.第二轮考核。学校拟于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第二轮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第二轮考核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岗位均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不予选聘。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实习(见习)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学校签订《实习(见习)协议书》,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或见习,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正式录用后薪酬16—20万元/年。

(八)聘用

   实习(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一)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将不予聘用;

   (二)本硕专业基本一致者优先;

   (三)中共党员、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担任院(校)级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四)实习(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参加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按有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手续;

   (五)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附件: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