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委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学院于11月11日上午,在行政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委会”。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李金海主持,副院长彭涛、质控中心工作人员、第五届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委共18人出席了会议。
第五届青优课评委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教学院系(部)推荐教学水平高、业务精湛、公正严明的15位教师担任。学院根据评委专业归属划分三个评委组,即文科组、理工科组、实践组,每组评委5人,设组长一名。
会上,教务处李金海同志首先说明了召开本次会议的主旨、目的。紧接着,质控中心汪玲同志宣读了泸职院〔2011〕71号文件附件3--关于“泸职院第五届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委工作纪律”及附件4--关于“泸职院第五届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分办法”。教务处、质控中心从竞赛组织者的角度,就两个方面的问题与评委们进行了勾通。一是要求各位评委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参与到评审工作中;每一节课,评委须准时到场,如果评审时间与其他工作有冲突应提前做好安排,不能找人顶替;评委应服从评审组工作安排,在评审过程中,不得私自向参赛选手透露评审工作情况。二是说明评分办法,竞赛评分分二个阶段,初评与总评。评委须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参照《泸职院第五届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分表》评分;选手讲课评分采用百分制,讲课评分从85分起,不超过95分。
最后,副院长彭涛进一步强调了青优课评委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评委们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投入到评审工作之中,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客观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