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四川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川旅发(2011)25号),在全省各行政机关、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涉旅企事业单位范围内评选出我院在内的27家单位为“四川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院依托旅游管理专业建设,为地方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大量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作。经泸州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推荐,四川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评定,认为我院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作成效显著,具备示范单位的三个条件:一是人才开发代表性强,政、企、产、学、研结合较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较高,人才开发特色突出,在全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二是人才开发业绩突出,重视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培训,培训制度健全,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培训工作扎实,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提高人才素质、促进旅游人才创业就业方面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三是人才开发潜力较大,注重建立健全政府联动、政策驱动、示范带动的人才开发长效机制,持续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大的发展后劲。
下一步,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建设项目组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方案,明确示范目标、措施、进度及年度工作安排,并进一步加强和旅游行业、企业的沟通,大胆创新,典型示范,切实做好本地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工作,不断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