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和教育厅的规定要求,根据我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优化信息服务,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化以及信息化水平。结合学院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学院完善了领导小组机制。同时,学院各职能部门、系部(院)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院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我院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
(三)发挥学院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
2015-2016学年,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新闻1000余条,充分利用我院校园网信息平台,在网站主页专门开通了“通知公告”专栏,向社会,全院教职工公开学院基建、国资等招投标项目、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等信息;通过OA办公系统,设立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最新公告等专栏,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学院党委会纪要、院长办公会纪要、学院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信息内容。进一步方便了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院主动公开信息有175项,其中:党政工作42项;人事管理36项;招生就业21项;学术科研24项;财务管理4项;基建国资工作48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校园网、OA办公系统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以文件、通知、泸职院通讯、校内广播、公告栏、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召开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党委会会议纪要、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人事任免、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评审先进、聘期考核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5.财务收费标准、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等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等信息;
6.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单招招生信息、录取名单、招生咨询、招生监督渠道等信息;
7.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等信息;
8.学院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教学评选、评估、学籍管理等信息;
9.学籍管理、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
10.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新校区建设进度等信息;
11、图书藏量、图书资源情况、馆舍面积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无。
四、依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
无。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无。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促进各职能部门、系部(院)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促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学院网站、OA系统、移动平台、校园广播等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提高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特别是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学院各职能部门、系部(院)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学院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特此报告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6日